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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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毛泽东曾比较正确地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他在1956年1月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的思想。后来,他又明确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只是“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建立起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的基础,生产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后,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但由于我国当时刚刚进入社会主义,没有足够的经验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具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没有能够得到坚持和进一步发展。在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不科学和对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作出严重错误的估计,又产生了“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的盲目乐观情绪。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初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后,毛泽东意识到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他在纠正“大跃进”的错误时,批评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人是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同时他还批评了否认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等错误思想倾向。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对混淆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区别,对否认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等观点的批评,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探索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但是,60年代党的指导思想方面“左”的倾向不断发展,进而把对社会主义理解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中断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正确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新的探索,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论断,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强调指出:“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这个论述,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了这一问题是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党的十三大之所以能够把初级阶段问题提到全局亮度加以论述,一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段在改革开放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二是因为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破除各种思想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点问题的认识。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前一层阐明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后一层含义则阐明了我国现实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就社会性质而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发展程度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