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的依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方向和道路。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从总体上来看仍比较落后、多层次。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