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亮照的诬告案开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佛山市高明区原副区长梁瑞强涉嫌诬告陷害区委书记马亮照案,2010年8月30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出于避嫌的原因,该案将由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与之前的起诉意见书相比较,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梁瑞强除了被控诬告陷害罪外,还新增了一条受贿罪,受贿金额为15万。同时,梁伟雄、林建波被控诬告陷害罪的事实不变。
佛山市高明区委书记 1975.08-1977.11 台山白沙朗北大队中心辅导组组长兼团支部书记
1977.12-1978.09 台山白沙朗北大队治保主任
1978.10-1980.07 广东省政法学校读书
1980.07-1989.03 佛山市民政局科员
1989.03-1990.07 佛山市民政局优抚科副科长
1990.07-1995.12 佛山市民政局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1995.12-1998.06 佛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1998.06-2003.07 佛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07-2003.08 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3.08-2004.12 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2004.12-2005.01 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2005.01--2005.03 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5.03- 2007.02 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7.02- 2011.10 佛山市高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1.10 至今 佛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任市委统战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