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以下是对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的详细归纳: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按考生来源分为以下三种招生方式:
-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 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 本科直博:面向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人数与学制
- 招生人数: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部分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考生需仔细查阅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情况。
- 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为五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也为四年,但仅招收定向生。
四、报考条件
-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学位条件,即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同时,需符合报考院(系)所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以教育学为例):具有硕士学位;具有5年(含)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办法
- 报名时间:通常在前一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日期需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指定网址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同时,需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内容需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
六、考核与录取
-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件原件供院(系)核查。同等学力人员需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 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后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就业培养协议。
七、学费与住宿
- 学费: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需参考报考院(系)的招生简章或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在职博士的学费通常是固定的,不享受奖助学金。
- 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安排住宿;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常不安排住宿。珠海校区的博士研究生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注意事项
- 体检:新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 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各院(系)联系方式了解相关招生信息或进行咨询。
- 政策调整: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北京师范大学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上。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教育部的最新政策或北京师范大学的具体安排有所调整。考生需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相关院(系)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和政策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