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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有何回应?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有何回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河南女子尚某于2019年12月发现自己“被结婚”5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涉事的5地区民政部门撤销登记信息。 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江苏南通市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无撤销权限。尚某无奈只能起诉到当地法院。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有何回应?

时间到了2020年8月13日,南通法院开始审理此案件。一审认为如东县民政存在无效行政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删除尚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2019年, 安徽界首民政局工作人员也曾对此前河南未婚女子被结婚5次一事做了回应。称需要女子本人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并上交省民政局备注。毕竟,通过公安认定这一途径要比向法院起诉解决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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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发生在2019年年底,当时,尚某准备和男友进入人生新阶段。但是在领证时。系统显示:在2004年9月知2005年7月间。在山东,江苏,河北安徽等地均发现尚某的登记结婚信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于是,被结婚五次的尚某要求五地的民政部门撤销自己的结婚登记。但是却遭遇了撤销拒绝。所以尚某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有何回应?

最终,法院经过一审,认定了这起案件是一起被他人冒名顶替的案件。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已结婚人士。是一起无效行政的违法行为。而民政局将尚某登记为已婚人士。这一无效行为使尚某的婚姻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现在,尚某向民政局申请撤销自己的结婚登记。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该积极履行这一纠错义务。而不是告知受害人无法撤销。总之,民政局应该想办法对自己的过失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权限作为理由允许错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