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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防疫政策

广州海珠区防疫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

1.近7天有高风险区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高风险疫情地区”。

2.对有重庆市、河南省郑州市、黑龙江省绥化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居家隔离 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有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对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番禺区、白云区,清远市清城区,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茂名市茂南区,梅州市丰顺县,佛山市南海区;安徽省淮北市;北京市朝阳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硚口区、江岸区、江汉区;湖南省株洲市、怀化市、邵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廊坊市、沧州市;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江苏省南京市;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海东市;山东省枣庄市;山西省晋中市、忻州市、大同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福建省福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5.对近7天有省内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或有省外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须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三天两检(“落地检”为第一检,48小时后进行第二检),非必要不外出,前三天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有其他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旅居史的人员。抵珠后落实“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已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抵珠后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抵珠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二)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

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第1、2、3、5、6、8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经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

从11月5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恢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提示:澳门入境人员入境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落实“3天3检”(已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珠后视为完成第一次),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温馨提醒:通关人员每日限进出拱北口岸、青茂口岸、湾仔口岸总计往返1次,从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珠澳通道通关不限次数。粤澳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童及陪护家长(仅限1名)、紧急公务人员和危重症医疗救治人员、殡仪馆接送人员实行名单管理,不限进出次数、不限通关口岸。

(四)落地核酸

对经“两站一场一港口”的来(返)珠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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