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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洋法的简介

越南海洋法的简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越南语:Quốc hội Việt Nam )以495票赞成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 。

该法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越南主张的各种管辖海域、各岛屿、黄沙群岛(越南语:Quần đảo Hoàng Sa 即中国西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越南语:Quần đảo Trường Sa 即中国南沙群岛)及其他群岛,强调“发挥越南全民族的力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卫越南在海域、岛屿和群岛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第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语:Công ước Liên Hiệp Quốc về Luật biển 以下简称《公约》),确定了越南的海域制度,规定采用直线基线法确定其领海基线,特别提及大陆国家很少使用的“群岛”概念;第三,强调发展海洋经济,推动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第四,明确了海上巡逻和检查力量。

同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召见越南驻华大使阮文诗,就越南国会审议通过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越南海洋法》向越方提出严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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