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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的习俗

土家族的习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饮食

土家族日常主食苞谷、稻米,辅以红薯、马铃薯等。菜肴以酸辣为其主要特点。其它较有特点的食物还有粑粑、腊肉、油茶、合菜、团馓等。土家族喜欢饮酒,其中常见的是用糯米、高粱酿制的甜酒和咂酒。

2、过赶年

土家族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即月大是腊月二十九,月小是腊月二十八,因此叫做“过赶年”。传说明嘉靖年间,土家族人在年关时接到朝廷赴苏淞协剿倭寇的圣旨,为不耽误战机,土家族人决定提前一天过年为抗倭官兵送行。

由于土家族官兵及时赶到前线,战功卓著,荣立“东南第一战功”,后人为了纪念这个很有意义的日子,提前一天过年便成了习俗。也有的说土家族祖先家里很穷,为逃避财主年关逼债便悄悄提前一天过年。这种说法也有一定根据。

土家族的习俗

3、月半节

农历七月的月半节是土家族(恩施自治州)、苗族(恩施自治州)、瑶族人民的重要节日(相当于春节)。月半节前夕,家家户户忙得不亦乐乎,村寨内外到处是牛角声、锣鼓声和欢笑声。

从初十开始,各家各户都摆上鱼、肉、酒等,欢度节日或祭祀祖宗,十五是节日的最后一天,也是最热闹的一个晚上。

4、牛王节

四月初八是湘西土家人的牛王节。石柱等地的土家人建有牛王庙,在四月十八日过牛王节,还办牛王会,届时要唱牛王戏,以示消灾,求得牲畜兴旺。土家人过牛王节让牛休耕,并喂给它精美的饲料。土家人感激牛为人类丰收辛勤耕耘,并为它立祠祭祀。

5、寒衣节

中国民间在十月一日,不仅要为亡人送寒衣过冬,就是生者也要进行一些象征过冬的传统活动。妇女们要在这一天将做好的棉衣拿出来,让儿女、丈夫换季。如果此时天气仍然暖和,不适宜穿棉,也要督促儿女、丈夫试穿一下,图个吉利。男人们则习惯在这一天整理火炉、烟筒。

一、节日

土家族民间非常重视传统节日,自年始至年终,可谓月月有节。

在众多节日中,以“过赶年”最具特色,现只有部分地区保留这一习俗。过赶年,也称过蓑衣年,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因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故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

二、婚恋

土家族历史上的婚姻比较自由,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征得双方父母同意,经土老师(巫师)作证,即可结为夫妻。在恩施石窑、大山顶等地,有“女儿会”的习俗,即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青年男女通过“女儿会”,唱歌跳舞,彼此爱慕,结为终身伴侣。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被迫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土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的婚姻法,从此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婚姻自主的幸福。土家族的婚姻仪礼大致包括“打样”、“求婚”、“讨红庚”、“定亲”(俗称“插茅香”)、“看期”、“亲迎”等程序,与汉族古代“六礼”类似。较有特点的婚姻仪式是陪十姊妹、陪十兄弟与哭嫁。

三、丧葬

土家族过去多行火葬。送葬时,请土老师念经,道士开路。祭吊死者,由土老师椎牛祭神,牛头归土老师独占,贫苦者往往借牛为祭。后来,因受汉族影响,均改为土葬,程序分为入殓、葬礼、送葬、安葬、葬后事等部分。

在清江流域以北的土家族地区,流传着一种特有的古老葬俗歌舞“跳丧鼓”,又称“跳撒尔嗬”。山寨里,无论谁家老人去世,必请师傅到家里来打丧鼓。当夜,唢呐高奏,锣鼓喧天,鞭炮不停。丧鼓一响,相邻村寨的人们齐来奔丧。

四、禁忌

土家族的禁忌事项很多,几乎涵盖了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业耕作、岁时节日、婚丧嫁娶、生儿育女、饮食起居、祭祀行事等等。比如:岁时农事方面,“正月忌头,腊月忌尾”。除夕之日,妇女忌推磨舂碓,忌梳头、洗衣,怕来年下雨洗刷掉地里的泥土。

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初一,妇女忌动针线,以免犁田耙齿钉着牛脚和稻禾,苞谷长钻心虫;忌汤泡饭,防止天下雨冲毁庄稼。立春之日,忌挑井水;立秋一日,忌摘蔬菜。春耕开始,须看日子,忌羊日下种,下种后至小暑节,逢龙日不动土等等。

土家族的习俗

扩展资料:

土家族来历:

土家人是巴人演变而来,是巴人的主体后裔。巴人是中国西南的远古民族,形成和得名于夏商之际,活动于商代后期到南北朝。在此之前,巴人中某一核心民族可能出自东方部族。

相传,远古时期,武落钟离山上,住着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五姓人家,共立巴氏之子巴务相为首领,称“廪君”。五氏联盟,形成了巴人最早的部族。于是廪君帅巴人定都恩施,形成了远古巴人部族最早的都城。

秦灭巴蜀后,巴国作为政权消亡了,但以族人依然存在,势力还相当强大,秦国一时难以全部控制.为稳定政权,对巴人 贵族在赋税,刑法等方面给予极大优待,在巴国故地设郡,对归顺的巴族首领委任地方宫职。

到了唐代以后从梁、唐、汉、周五代起,原来意义上的“巴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土”字作称,如土司、土民、土人、土家等,亦或土、蛮混称或交替使用,“蛮”是侮称,土要客气一些,后来“土”就成了“蛮”的别称。

公元1206年即从元代起,由于大量汉人和其它民族如苗族、侗族、仡佬族人的迁入,“土”逐渐转化成了土家族的专用名称,以用于“土”与“汉”以及“土”与其它民族的对称和识别。

节日:

土家族民间非常重视传统节日。正腊月间的年节(过赶年)、元宵节,二月社日、花朝节,三月寒食节、清明节,四月初八牛王节,五月端午节,六月初六向王节,七月乞巧节、女儿会、月半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十月初一“寒衣节”等等,都是较为重大的节日。

在众多节日中,以“过赶年”最具特色,现只有部分地区保留这一习俗。过赶年,也称过蓑衣年,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因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故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

土家族的习俗

婚恋:

在恩施石窑、大山顶等地,有“女儿会”的习俗,即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青年男女通过“女儿会”,唱歌跳舞,彼此爱慕,结为终身伴侣。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被迫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土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姑舅表婚,即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又称“还骨种”;兄亡弟收嫂,弟亡兄收弟妇,称为“坐床”。但这些习俗到近代就已不存在了。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的婚姻法,从此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婚姻自主的幸福。土家族的婚姻仪礼大致包括“打样”、“求婚”、“讨红庚”、“定亲”(俗称“插茅香”)、“看期”、“亲迎”等程序,与汉族古代“六礼”类似。较有特点的婚姻仪式是陪十姊妹、陪十兄弟与哭嫁。

土家族的习俗

丧葬:

土家族过去多行火葬。送葬时,请土老师念经,道士开路。祭吊死者,由土老师椎牛祭神,牛头归土老师独占,贫苦者往往借牛为祭。后来,因受汉族影响,均改为土葬,程序分为入殓、葬礼、送葬、安葬、葬后事等部分。

在清江流域以北的土家族地区,流传着一种特有的古老葬俗歌舞“跳丧鼓”,又称“跳撒尔嗬”。山寨里,无论谁家老人去世,必请师傅到家里来打丧鼓。当夜,唢呐高奏,锣鼓喧天,鞭炮不停。丧鼓一响,相邻村寨的人们齐来奔丧。

土家族的习俗

禁忌:

土家族的禁忌事项很多,几乎涵盖了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业耕作、岁时节日、婚丧嫁娶、生儿育女、饮食起居、祭祀行事等等。比如:

除夕之日,妇女忌推磨舂碓,忌梳头、洗衣,怕来年下雨洗刷掉地里的泥土;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初一,妇女忌动针线,以免犁田耙齿钉着牛脚和稻禾,苞谷长钻心虫;忌汤泡饭,防止天下雨冲毁庄稼。立春之日,忌挑井水;立秋一日,忌摘蔬菜。春耕开始,须看日子,忌羊日下种,下种后至小暑节,逢龙日不动土;等等。

日常言行方面,姑娘及孕产妇不能坐在堂屋门槛上,成年男女忌坐一条板凳;忌挑空桶、倒背背篓和扛着锄头进屋;不准将撮箕倒挂在堂屋里。在节庆、喜事、出门办事之时,禁说不祥之语,要多讲吉利话。过年过节,忌猫进屋,俗称“猪来穷,狗来富,猫儿来了穿孝服”;祭祀丧葬,亦忌闻猫声,严禁猫靠近。

土家族的习俗

扩展资料: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密基卡”或“贝锦卡”,意为“土生土长的人”。

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丁”、“土人”、“土民”或“土蛮”等 。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

参考资料:

土家族民间非常重视传统节日,自年始至年终,可谓月月有节。

正腊月间的年节、元宵节,二月社日、花朝节,三月寒食节、清明节,四月初八牛王节,五月端午节,六月初六向王节,七月乞巧节、女儿会、月半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十月初一“寒衣节”等等,都是较为重大的节日。

在众多节日中,以“过赶年”最具特色,现只有部分地区保留这一习俗。过赶年,也称过蓑衣年,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因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故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

土家族的习俗

扩展资料:族称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密基卡”或“贝锦卡”,意为“土生土长的人”。

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丁”、“土人”、“土民”或“土蛮”等 。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土”、“客”、“苗”往往对举,以对武陵地区的土家、汉、苗三族进行区分。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